一、产品名称:刑事辩护法律援助
二、提供主体: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
三、服务对象:本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经济困难标准,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
四、服务内容: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
五、服务流程:

六、服务方式:
1.通过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提供咨询、指引和申请服务;
2.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武汉法律服务网(12348武汉法网)”、 “武汉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武汉12348”APP,提供咨询和指引服务;
3.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批,指派律师事务所办理;
4.免费提供服务。
七、质量标准:参照《湖北省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规范指引(试行)》执行。
八、服务评价:根据质量标准对服务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