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真司法鉴定所对某借款合同纠纷案
中的《应收账款确认书》真伪的鉴定
【案情简介】
原告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与被告XXXX商贸有限公司、XX集团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鉴定过程】
(一)朱墨时序检验:
《检材》落款处盖印的“XX集团有限公司”印文与打印文字“集、团、1”部分笔画有交叉,印文色料为红色,色料分部浅淡均匀,边框、文字和五角星图案呈不规则网眼状,基本具备检验条件。
按照《SF/Z JD0201007-2010朱墨时序鉴定规范》,经采用VSC8000文检仪和显微镜对印文与打印文字交叉处进行检验,发现打印文字笔画完整、其交叉处可见墨粉堆积较厚实、光泽较深、墨粉笔画上未见红色染料,在交叉笔画边缘缝隙间可见其底部为红色;经采用显微观察和减层法检验,发现朱墨交叉处被减层的部位,显红色染料,减层工具上可见黑色墨粉颗粒,“团”字第一“〡”笔与印文交叉处有部分墨粉脱落后,可见其纸张上显露红色染料,见《特征比对表1》。
(二)打印文件检验:
按照《SF/Z JDO201005-2010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范》,采用VSC8000文检仪和显微镜对《检材》中除部分填写的字迹外,其它均为激光打印形成的字迹;其“应收账款确认书”和“回函”上下两部分的缩进、字距、字体字形和字号相同,除“应收账款确认书”第一行与第二行的行距较其它行间距窄以外,其它行间距均相一致,见《特征比对表2》。
经选用上下部分相同字迹进行重叠检验,发现均能重叠一致,见《特征比对表3》。
上下部分打印字迹的墨粉形态和光源吸收一致,未见明显异常,见《特征比对表4》。
上下部分打印文字的墨粉定影性较差,吸附力不强,部分字迹笔画的墨粉有脱落和不连贯现象,见《特征比对表5》。
经对上下部分打印文字的墨粉进行光谱量化分析,其光谱值相同,见《光谱量化分析图》。
【分析说明】
根据以上检验情况:
1、印文与打印文字交叉处打印文字笔画色深、无红色燃料吸附,且墨粉脱落处可见红色染料,其特点符合先朱后墨形成,可以作为认定是先朱后墨的依据。
《检材》上下部分打印文字行距、字体字形、字号、墨粉形态等特征基本吻合,符合一次性打印形成,基本可以作为倾向认定是同一次打印形成的依据。
【鉴定意见】
1、《检材》“回函”落款处盖印的“XX集团有限公司”印文与打印文字的朱墨时序为先朱后墨(即先盖章后打印文字)。
2、《检材》“应收账款确认书”打印内容与“回函”打印内容倾向于是一次性打印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