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体入驻市民之家,35名工作人员通过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行政审批、公证、综合服务、司法考试窗口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席位、网上服务席位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包含引导区、等候区、窗口区、公示区、自助服务区、办公区、法治文化区等功能区。 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功能职责定位采用“3+X”建设模式。“3”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基本职能,在公共法律服务中起主导作用;“X”为拓展职能,引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专业调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置帮教、监所远程视频探视等服务,并将法治宣传融入为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 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受理、审批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3、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4、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5、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6、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7、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负责与行政审批相关的服务事项;
8、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
9、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10、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