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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 027-85836686

许可证号:4202298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游艺路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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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 刘小林
  • 负责人职务: 暂无信息
  • 负责人职称: 正高
  • 首次获准登记日期: 暂无信息
  • 机构颁证机关: 暂无信息
  • 行政区划: 硚口区
  • 单位性质: 暂无信息
  • 党组织形式: 联合支部
  • 业务范围: 法医精神病鉴定
  • 机构性质: 独立法人
  • 电子邮箱: 3023664989@qq.com
  • 传真号码: 027-85838021
  • 颁证时间: 2005-12-29
  • 法定代表人姓名: 钟宝亮
  • 法定代表人职务: 暂无信息
  • 法定代表人职称: 副高
  • 有效期开始时间: 2020-12-29
  • 有效期结束时间: 2025-12-28
  • 机构员工数量: 专职8人

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 027-85836686

武汉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是负责司法精神病鉴定的专门机构。我所司法鉴定工作历史悠久,经验丰富,技术力量雄厚。早在1956年即接受司法机关委托,开展了司法鉴定工作。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里,我所接受湖北、武汉和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及部队的各级司法机关的委托,做了大量司法精神病鉴定和复核鉴定工作,尤其是为重大疑难案件、复杂案件的处理提供了科学依据,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我所鉴定人还在总结鉴定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探讨,撰写了一批有学术价值的论文及著作,培养出一支富有实践经验的老中青结合的技术梯队。刘小林教授在1999年以来当选为中华精神科学会司法精神病学组全国委员,2003年当选为湖北省法医学会副理事长,成为该专业学科带头人。 我所工作人员态度严谨、专业基础扎实、专业技能娴熟、高超,调查工作深入实际,吃苦耐劳,始终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鉴定质量科学可信,多年来在湖北、武汉地区重大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案例中发挥了积极的主导作用,深受省内外各级司法机关的欢迎,于1998年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指定为“省级精神病鉴定医院”;2005年获得湖北省司法厅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2009年10月我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先进集体”。

序号 姓名 职称级别 详情
奖励名称 奖励级别 奖励时间 奖励颁发机构 文号 备注
处罚事由 处罚类型 处罚时间 处罚依据 实施单位
处理事由 处理类型 处理时间 处理依据 实施单位
处分事由 处分类型 处分时间 处分依据 实施单位
认证类型 认证范围 证书号 发证时间 下次评审时间
项目名称 鉴定类别 通过情况 年份
类别代码 首次批准时间 有效开始时间 有效结束时间 是否属于增项 执业状态
设备中文名称 设备英文名称 生产地 生产厂商 型号 数量 所属权属类型